签(籖)帅
典签的别称。掌处理文书。南朝时,皇帝在各王国设此官,以皇帝的近侍充任,名为典领文书,实则监视诸王行动,其权甚大,故称签帅。《梁书·江革传》:“时少王行事多倾意于签帅,革以正直自居,不与签帅等同坐。”对各州刺史也派签帅监视。
典签的别称。掌处理文书。南朝时,皇帝在各王国设此官,以皇帝的近侍充任,名为典领文书,实则监视诸王行动,其权甚大,故称签帅。《梁书·江革传》:“时少王行事多倾意于签帅,革以正直自居,不与签帅等同坐。”对各州刺史也派签帅监视。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御前所用围屏、摆设器具之事。明初设之,乃总管内府之称。洪武十七年(1384)复设,专办御用器具,设令、丞、奉御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凡赴吏部候选、候补之官员,均需取具本旗都统、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汉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到部投供验到。供,指本人亲书之履历。到部之员,均令书写履历
官名。明置,以副佥都御史任之,领上下江防之事。见《明史·职官四》。专差御史台。明置,以南京都察院副佥都御史充任,领上下江防之事。
即“迷儿军万户”。
官员服制。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三品者可赐服紫,佩绯鱼袋、紫金鱼袋,以示尊宠,谓赐紫。宋朝沿此制。唐制,官员阶官未至三品而任三品以上职务者,往往赐以三品以上的紫色官服及金鱼袋,称为赐紫。唐代宰相官衙中往往有
官名。明置,为文散官。文官从七品,升授。官名。明代文散官从七品升授称徵仕郎。清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徵仕郎。见《明史·职官一·吏部》、《清史稿·职官一·吏部》。
学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从九品。掌太史院所属星历生的管理、训导。
官名。突厥领兵官,登利可汗从父曾任此职。典掌西厢之兵,皆精劲之属,号右杀。又称西杀。
同“将帅”。参见“将帅”。即“将帅”,领兵主帅,掌征伐。《荀子·富国》:“将率不能则兵弱。”注:“率与帅同。”《汉书·兒宽传·赞》:“奉使则张骞、苏武,将率则卫青、霍去病。”
官名。清置,见“厅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