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的军人集团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三品。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一领人酋长”。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可世袭,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战乱后,北方边镇的军人集团地位提高,进入中央政权,北齐时定为视从三品。
官名。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 (529)置,员十人。视五品。隶廷尉,掌复审御史检劾之案件。北齐设大理寺后,改“大理司直”。官名。北魏永安中御史中尉高穆奏置廷尉司直十人,位在正监上,专掌复核御史所弹劾之事。
即“直隶清吏司”。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朱然传》:“ (然子朱绪) 以父任为郎,后拜建忠都尉。”官名,三国吴置,为低于将军、校尉的武官,掌管地方军队和地方治安。《三国志·吴书·朱然传》:“(朱然子)绩字公绪,以父任
即“军师祭酒”。晋朝避讳改。官名,即军师祭酒的简称,晋朝人编写《三国志》时,为避司马师讳,故意省去“师”字。掌参谋军事。东汉末年曹操置,蜀也置。《三国志·蜀书·来敏传》:“丞相亮住汉中,请为军祭酒、辅
官署名。简称尚右。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 改革官制,由审官西院改名,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设右选郎中一员。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下分六案,设主事、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籥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教奏土鼓豳籥(豳籥为豳人所吹苇籥之声章)。北周仿《周礼》之制置籥章中士。正二命;籥章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官名。北魏置。《魏书·恩幸传》: “(常)季贤起于主马,世宗初好骑乘,因是获宠。位至殿中将军、司药丞,仍主厩闲。”
见“十光将军”。
官名。南朝齐置,属皇太孙宫,职如“太子舍人”。肖遥昌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肖遥昌传》。
军属即军佐,见“军佐”条。南京临时政府规定,凡军队中各官署、各军校内的文官和夫役均称为“军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