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经济委员会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经济方面的法律案。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经济方面的法律案。
唐、宋时期祠部别称。以其为清要之选,且事务较少,故名。
官名。三国吴置。属典军 (吴置中、左、右典军,掌禁军)。《三国志·顾雍传》: “ (丁) 谞至典军中郎。”官名,三国吴置,属典军,掌禁军。《三国志·吴书·顾邵传》:“初,钱唐丁諝出于役伍……邵皆拔而友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属门下省,掌皇帝及太后、皇后之印,辨其所用。置符宝郎等职。
①爵名。周朝诸侯官制士一级爵位的第二等。《礼记·王制第五》: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②新莽官秩名。《汉
官库名。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隶太府监,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改隶中尚监,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有提点三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
清朝八旗中掌交马、牧马与畜牧事务之机构。设参领十六人,章京三十二人、骁骑校五十六人。凡马册之咨部者立限,各营之支领者皆附焉。另设管理马圈参领三十二人,章京三十二人,骁骑校四十八人,掌理圈务。
见“诏”。①
①官署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置,掌兵器甲弩制造。太宗贞观(627—649)初,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玄宗开元三年(715)复置,领甲坊、弩坊二署,设使以领其事。十一年复为少府监甲弩坊。十六年于北都
郡分职诸曹之一。魏晋以后置,掌治狱之事,见“郡法曹”。
文书名。上行文。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称“谕”,亦称”“上谕”;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