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委员会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
官名。即刺史。汉朝刺史分部,故名。详见“刺史”。官名,即刺史,也称牧。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东
汉朝臣民向皇帝呈递奏疏的副本。汉制,凡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宣帝时为削夺霍氏权势,采纳御史大夫魏相建议,去副封以防壅敝。
官名。辽朝大详稳司官员。武官名。见“大详稳司”。
① 官名,代理官佐。《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有兴,除守啬夫,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从令,赀二甲”。②官府掌文书的职吏,如司隶校尉属官有假佐二十五人,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官名,汉置。司隶校尉和
官名。隋朝内史省属官,置八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减为四员,十二年改名内书舍人。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舍人,三年改中书舍人。参见“中书舍人”。
监狱名。梁置,《梁书·武帝纪》:“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夏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
官名。清朝僧录司主官。天聪六年(1632)设,一人,由僧官带原品衔充任。掌天下释教之事。道光二十四年 (1844) 定制,兼善世等衔。
官名。① 国子监诸学置,协助博士教授生徒。西晋武帝咸宁(275—280)中初立国子学,置十五员,讲授儒家经典,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减为十员。南朝宋沿置十员,分掌十经; 如不置学,则仅设一员。南
官名。见“各省钱局”。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