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机构。雍正八年(1730)设。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按时汇奏。同时,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课程”。长官为管理大臣,无定员,于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其下设委署主事一人,行走司官四人,笔帖式四十人,额外笔帖式八人,供事五人,分掌本处事务。宣统三年(1911)与内阁同时裁撤。


官署名。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设置,专掌稽察各部院衙门所奉谕旨特交事件的办理情形,督其限期复奏;各部院已结未结事件,每月稽察存案,年终汇奏一次。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将八旗承办事件及引见官员事件亦交本处督催办理。九年(公元1744年)又将稽察修书各馆事件交本处稽察催办。设管理大臣无定额,简派满、汉大学士及各部院长官数人兼领;下设委署主事一人,由满员充任;行走司官四人,由汉员充任,笔帖式四十人,额外笔帖式八人,供事五人,分掌本处事务。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与内阁同时裁撤。

猜你喜欢

  • 南护卫太师

    官名。辽置,见“南护卫府”。

  • 别局

    官署名。北齐太府寺左、中、右尚方署下皆置,设丞。亦为诸署别领之局的泛称。

  • 翻译官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掌翻译事务。

  • 大名统军司

    军府名。金太宗天会十年(1132) 后置。统境内兵马。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罢。

  • 代尹丞

    官名。北魏代郡次官,协助代尹管理以京都平城为中心的代郡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太和十八年迁都洛阳,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 北宫卫士丞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为北宫卫士令副贰。员一人,秩三百石,领员吏七十二人,卫士四百七十一人。掌北宫卫士,徼巡宫中。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为北宫卫士令之副,佐令掌北宫卫士,徼巡宫中。参看“北宫卫士令”条

  • 散县子

    爵位名。北齐置, 秩从四品,地位在开国县子之下,开国县男之上。

  • 侍卫太保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侍卫司官员,在侍卫太师下。武官名。辽置,见“侍卫司(2)”。

  • 典制司郎中

    官名。即“典制清吏司郎中”。

  • 受给官

    官名。南宋军器所属官,位在提举、提点提辖、监造之下,掌仓库出纳之事,员一或二人。任满后授堂除现阙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