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各股帮办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
(1) 汉魏至南北朝谓郡县综理府事之吏,西汉称郡功曹、五官掾、督邮、主簿诸职为右曹吏,以其统领众务,高于列曹诸掾属,别称为纲纪吏。东汉后通称郡县综理府事之吏。《资治通鉴》卷九三“明帝太宁二年”胡三省注
宋朝知州、知府兼任安抚使者,称帅守。
吏员名。战国时燕国设置,为守卫边境之吏。《战国策·燕策三》:“张丑为质于燕,燕王欲杀之,走且出境,境吏得丑。”
官署名。汉朝郡国所置工官之一。据《汉书·地理志》,南郡置有此官。颜师古注:“主教放弩也”。疑此说误,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官名,汉置,掌教弩射。《汉书·地理志》:“南郡……有发弩官。”注:“师古曰:
见“荆湖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清末弼德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二人,特简。掌全院事务,主持院会,签发奏咨文件。官名,清朝宣统三年置,掌参预机密,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其佐官有:副院长一人,顾问大臣三十二人。参议十
官名。即右千牛卫将军,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右千牛府将军置,旋改右千牛卫将军。
官名。国子监四门学置,唐朝有四员,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官名,唐置,属国子监四门学,掌佐博士教授文武七品以上官员及侯、伯、子、男之子为学生者。共四人。见旧唐书·职官三·国子监》。
在宫内任职之臣的泛称。《汉书·霍光传》:“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
官名。汉、晋有之,例由令长自辟署。隋炀帝时,诸县始遍置。唐朝赤县置二人,其他县置一人。初以流外人充任,高宗时始定为品官,任上县者,正九品下。负责勾稽县署簿籍,纠正县内非违。北宋太祖开宝三年(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