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任用资格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 所谓秘书, 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文职任用令》公布后,《文官任用法草案》作废,秘书的任用须按照一般文官任用规定任用。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二月十八日由国务院会议议决呈准,仍可不限资格任用;但除已有荐任官资格者外,现任秘书均不按兼任职论。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 所谓秘书, 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文职任用令》公布后,《文官任用法草案》作废,秘书的任用须按照一般文官任用规定任用。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二月十八日由国务院会议议决呈准,仍可不限资格任用;但除已有荐任官资格者外,现任秘书均不按兼任职论。
司勋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宫典经局,掌经籍。流外三品勋位。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秘书任用法草案》规定, 所谓秘书, 包括秘书长在内,均不得按《文官任用法》的规定任用,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民国四年(公
官名。即王府、州郡所置行参军,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唐高祖武德(618-626)初复名行参军。官名。隋初,州置行参军,不署曹,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
①汉朝对散郎之称呼。汉之郎官,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掌宫殿门户,出充车骑。没有固定职务的散郎称外郎。《汉书· 惠帝纪》: “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谒者、
官名。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的执事小吏。《仪礼·大射》: “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
见“什帮处”。
武臣阶官。又称横行。北宋初,有内客省使,客省使,引进使、四方馆使、东上閤门使、西上閤门使,客省副使、引进副使、东上閤门副使、西上閤门副使等。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令各领本职。徽宗政和二年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库部曹监督政务的官员。《魏故恒州治中晋阳男王君墓志铭》: “曾祖定国,圣朝库部给事中、河内太守。”(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六)
官名。北魏置。主持全国僧务。僧令自寺主征为都维那,再转任此。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八《魏故昭玄沙门大统僧令法师墓志铭》。参见“沙门统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