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代集贤院设此官,从五品,位在知集贤院(从四品)之下,与其共掌集贤院之政。下有司议官若干人,正八品,咨议官若干人,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集贤院》。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始置,员二人,从七品上,掌供奉讽谏,隶门下省。天授二年(691)增至五人,其后除授颇为杂滥,有“补阙连车载”之讥。宋初多出领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所属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清吏司而置,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十八年定都北京后罢。②明朝刑部所属清吏司。沿革与户部北京清吏司同。
宋朝书院及州学职事名。南唐白鹿洞书院设。宋初沿置,为书院职事人,差补进士或贡士充任,官府给牒。仁宗时,州学亦设,选学生充任,仍给牒,位在学录之下。南唐时白鹿洞书院除洞主外,另设堂长一人。宋承其制,不少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上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上等第三级,任统领官,秩视副将,阶从二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佐冠以军医、制械等字样。
官署名。宋置,属鸿胪寺。掌殿宇、斋宫、器用、仪物、陈设、钱币之事。
参见“十明将军”。
官制术语。唐制,凡三品以上官员,由皇帝当面册封,称册授。唐制,除授三品以上官称册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官署名。参见“柔远清吏司”。
官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修书官置,以六品以下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