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锐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锐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见“巡检”。官名。金朝在中都东、北部、中都西、南部和诸州置都巡检使各一员,正七品,掌界捕盗贼。中都东、北部巡检,在通州置司,分管大兴、漷阴、昌平、通顺、蓟、盈州。中都西、南都巡检,在梁山县置司,分管良
官署名。战国燕置。燕国设置右陶、左陶两官署,分管陶器制作。战国燕国陶文有此官。
见“收掌”。
散阶称号。金朝置,为武职从八品上之封阶,乃三十四阶之第二十九阶。元朝袭之,升为从七品,敕授。明朝未置。清朝为武职正九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十七阶。乾隆五十一年(1786)始增此称。初,绿营正九品无封赠
东宫属官。掌远近表牒、关通内外。秦、西汉置二员 (一说置五员),职比中郎将,隶太子太傅、少傅。东汉隶太子少傅,员二人,秩六百石。三国魏沿置,六品。西晋改隶太子詹事,掌远近表笺,员二人,六品。南北朝沿置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五月夏国遣“鼎利罔豫章来贺哲宗即位”鼎利为罔豫章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七四“元祐元年四月”条下译作“鼎理”,同书卷三
官制用语。官员犯重罪,皇帝下诏置狱,派专官审讯,称为诏狱。奉诏囚禁、审理犯人的机关,也指奉诏审理的案件。《汉书·文帝纪》:“降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
东晋州府别称。
官名。又称委署库长。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属官。南鞍、北鞍、甲、毡四库各设一人。正六品。协掌各库事务。
官名。隋朝内侍省掖庭局、将作监左、右校署皆置,二员至十二员不等,从九品。唐朝内侍省掖庭局、少府监诸署、将作监诸署、军器监诸署皆置,二员至十员不等,从九品下。掌监其署中杂作,典工役。官名。掌管监督检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