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即除去名籍,贬为平民。被除名者,同时附加其他处分,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官制用语,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三国志·魏书·方技·华佗传》:“军吏梅平得病,除
官名。隋朝都水台所领下津属官,每津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右户曹,“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507) 四月置,掌管宿卫事务,领朱衣直阁,并给仪从。多由侍中、散骑常侍等文职清官所兼领,天监七年定为十一班,陈沿置,四品、秩二千石。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诵训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辽朝置。掌皇都建造事。太祖神册三年(918) 城皇都,以礼部尚书康默记充版筑使。
官名。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官署名。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国民党政府成立新闻局,属行政院。掌理阐明国民党政府的国家政策、宣达政令及发布国内外新闻事项。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张昭传》:“(张休)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官名,三国吴置,掌督率羽林军。《三国志·吴书·张休传》:“及登卒后,为侍中,拜羽林都督,平三典军事,迁扬武将军。”
官名。明置,分属左右春坊,与左右司直郎共掌弹劾宫僚,纠举职事。员额各一人,秩从八品,不常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