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礼部司

礼部司

官署名。隋唐五代尚书省礼部四司之头司。掌礼乐、学校、仪式、制度、衣冠、符印、表疏、册命、祥瑞、铺设及丧葬赙赠之事。隋初设侍郎一人领司事,高祖开皇六年 (586) 另设员外郎一人司籍帐。炀帝大业三年 (607) 升侍郎为尚书之佐,改其司为仪曹,长官为仪曹郎,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 (620) 复旧。以郎中、员外郎为司之正、副长官。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名司礼司,咸亨元年(670) 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名春官司,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旧。


官署名。隋始置,为礼部的头司。隋初礼部司的主官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礼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佐助尚书、侍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表疏、图书册命、祥瑞、铺设,及百官、宫人丧葬赠赙之数,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五人,书令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宋初礼部司郎中、员外郎无职事,无丰改制后,始掌本司事务,参领礼乐、祭祀、朝会、宴享、学校、贡举之事。与祠部、主客、膳部并列为四司。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省郎曹,礼部领主客,祠部领膳部。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复诏礼部。祠部一员兼领,此后礼部郎中遂并掌四司之事。所属有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手分、贴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无礼部司之名。明清改称“仪制清吏司”,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在城都指挥使

    武官名。五代时后梁有潭州在城都指挥使, 《资治通鉴·后梁纪一》记楚王“殷命在城都指挥使秦彦晖将水军三万浮江而下。”胡三省注:“在城都指挥使尽统潭州在城之兵。”

  • 巡捕队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巡捕组织,在内城设巡捕队十处,每队设队长一、二人,分队长五人,队兵五十人。东局、中局、西局亦各设巡捕队,分掌本地段巡捕之事。

  • 司戈盾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戈盾类兵械器具,负责颁发使用。《周礼·夏官》:“司戈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矣,亦如之。军旅

  • 尚书右选郎中

    官名。简称“尚右”。元丰改制后置,以吏部郎中一人充任,资轻者,称员外郎。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尚书右选内部组织分十案:大夫案,副使案,修武案,注拟掌阙案,奏荐

  • 殄虏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地位最低,普通六年(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沿置,拟九品,比秩四百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八品上。武

  • 地政署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的土地行政,原属内政部土地司和地价申报处的职掌,执行《土地法》及其他土地法令。后成立中央地政机关筹备处,直隶于行政院。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成立地政署,掌理全国土地行政事务,署内

  • 典命中大夫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 (477—499)中,游肇自通直散骑侍郎,秘阁令迁此。太和十七年定为从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 次舍

    官吏所居官署及其值宿退息处。《周礼·天官·宫正》:“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史记·吴王濞传》:“治次舍,须大王。”

  • 税钱使

    使职名。唐代宗永泰元年(765) 曾以御史大夫王翊充诸道税钱使,催征榷酤之利。

  • 中山尹

    官名。十六国后燕置为京都中山的行政长官。职掌略同“河南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