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矿业监察员

矿业监察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实业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十六日公布的《矿业监察员规程》规定,常驻于矿业繁盛区域或重要矿场,其监察的事项为:一、奉行矿业法令事项;二、矿利保护事项;三、矿业保安事项; 四、矿业工程设施事项;五、矿产额及销售事项;六、其他矿业上应行监察事项。关于未开采之矿、适于国营之矿、应行保留之矿、适于小矿业之矿、矿业经济状况、矿业停止情形、矿业经济状况以及实业部交查事项、其他应行调查事项,矿业监察员应随时调查上报实业部。矿业监察员所监察的矿业区域或矿场内得因实业部的委任代行工厂检查员职务。矿场发生重大事故时,矿业监察员应与矿业权者或主管人共谋救济,并呈报实业部,但关于灾变及罢工事件应会同工厂检查员处理之。矿业监察员因工作之必需,可呈准实业部酌用助理员或雇员。

猜你喜欢

  • 御者

    参见“御”。

  • 南京卫戌总督府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依照《南京卫戍条例》规定,南京卫戍总督直属于临时大总统,统辖南京的卫戍勤务;并得指挥卫戍区内驻屯军队,直接管辖区内宪兵、要塞等,遇有紧急情况时,得对不受管辖的部队迳行命令;必

  • 核捐处

    清末度支部内部机构。原为户部捐纳房,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捐纳房改为核捐,定为暂设机构。掌核办各项捐输请奖事务。

  • 奔走

    官名。新莽置,亦作“犇走”。为四友之一。《汉书·王莽传》: “为太子置师友各四人,秩以大夫”。“故尚书令唐林为胥附,博士李充为犇走,谏大夫赵襄为先后,中郎将廉丹为御侮,是为四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为

  • 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

    官名。又名两翼稽察大臣。清朝负责稽察驻防八旗官兵之大臣,额定二人,每翼一人,于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每三年前往各驻防处巡视一次,阅看官兵骑射,分别奖惩兵丁,且甄别官员优劣具奏。

  • 司草第巴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草束。民国时期沿置。

  • 夹单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

  • 巴牙喇纛章京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 “护军统领”。

  • 东面行军都统所

    即“东征都统所”。

  • 额外外委

    参见“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