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院事
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简称。宋置,详“知院”条。
官名。为知枢密院事的简称。宋置,详“知院”条。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江南道之主官。掌道事。初为掌道,乾隆十四年 (1749) 确定本道职掌。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三人,皆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裁。
参见“丹书铁契”。
官名。辽朝五院部长官。太宗会同元年 (938) ,改称“北院大王”。官名,辽朝置,初名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改称“大王”。《辽史·百官志一》:“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北院大王,初名迭
中书省别称。应劭《汉官仪》:“左右曹受尚书事。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因谓中书为右曹,亦称西掖。”后世因以称中书省。官署名,中书省的别称。汉代应劭《汉官仪上》:“左右曹受尚书事。前世文士以中书在右,因谓中
官名。清朝督理漕粮之武官。隶于总潜设一人,从二品。统辖漕标营兵。掌催护粮艘之事。下设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八人。官名,清朝有漕标副将,为漕运总督的属官,负责催护粮船
(1)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本为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所置的备身府, 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掌领外军宿卫, 所领府兵称豹骑卫士。设官同“左右翊卫”,见该条。(2)唐代府兵十六卫中的两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置,属监察院,掌理审核监督全国政府各机关的会计。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审计九至十二人,协审十二至十六人,稽查八至十人。下设秘书处和三厅,分司办事。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监察院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陆凯传》:“黄武初,为永兴、诸暨长,所在有治迹。拜建武都尉,领兵。”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陆顗传》:“黄武初为永兴、诸暨长,所在有治迹,拜建武都尉
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官名。明初太子东宫职官。参见“左率府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