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陕西清吏司”。
官名。宫中女官有才人。《史记·淮南厉王长传》:“令故美人、才人得幸者十人从居。”晋沿用汉制,才人视爵千石以下。从南北朝至明,多沿置。唐置才人七人,正四品,掌权燕寝,理丝枲,以献岁功。杜甫《杜工部草堂诗
即巴牙喇甲喇额真”。
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八品,承奉膳羞。有丞,正九品。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长官,见“法部”。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公、军府幕僚佐吏通称。《宋书·礼一》“司徒、征北、镇南三府佐。”后世亦指知府之佐官,如同知、通判之类。吏员名。汉置,《居延汉简》10.32(甲34)为汉代张掖太守文书签署,府佐在守属之
宁寿宫管理机构。清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置,属内务府,掌宁寿宫的陈设、清扫等事。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三人,书吏一人。乾隆为太上皇时即居于此宫。嘉庆四年(公元1799
官名。同“太士”。① 神职官员。一说殷朝置。《礼记·曲礼下》: “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祝、大史、大士、大卜”。郑玄注: “此盖殷时制也”,“大士以神仕者”。孔颖达疏: “主神之士。”②
郡门下吏名。东汉诸郡有门下督盗贼,亦作门下督。晋南乡郡亦置门下督,见《集古录跋尾》引《司马整碑阴》。参见“门下督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