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前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皇帝饮食事务,或以内行官领之。《魏书·罗结传》: “(罗伊利)除内行长,以沉密小心,恭谨不怠领御食、羽猎诸曹事。”
东宫武官名。见“左右奉御率府”。
官名。亦称三巴校尉。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置(一说泰始五年置),任张悦为之,加持节、辅师将军,领巴郡太守,以巴东、巴西、梓潼、建平五郡隶之。银印青绶,武冠,绛朝服。南齐高帝建元二年(480)罢,
首都。始见于《诗经·大雅·公刘》:“京师之野,于时处处。”后世遂称首都为京师。秦以咸阳为京师,此后建为京师的,西汉为长安、东汉为洛阳,三国魏、蜀、吴分别为洛阳、成都与建业(今南京市)。西晋为洛阳,东晋
官名。元明都设河泊所,掌收渔税。其长官为大使、副大使。见《明史·职官四·河泊所》,参看“河泊所”条。
官名。北齐置。见“郊祠局”。
地位低贱的臣。《汉书·戾太子传》:“江充,布衣之人,闾阎之隶臣耳。”注:“师古曰:隶,贱也。”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下分三库。真宗景德元年(1004),并为一库。掌收储铁、木、铅、锡、羽翎等材料,以供作坊之用。设监官,以京朝官、内侍充任。初隶三司提举司,神宗熙宁 (1068—1077) 中改隶军
官名。三国吴孙权置。《三国志·朱据传》: “(孙权)追思吕蒙,张温以为据才兼文武,可以继之,由是拜建义校尉,领兵屯湖熟。”官名,三国吴置,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掌领兵作战或驻守。《三国志·吴书·朱据传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420)于各王府置,掌文书处理。九年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