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冶掾
官名。西晋置,分南北东西四部,掌督诸郡县冶令。隶卫尉。东晋省。
官名。西晋置,分南北东西四部,掌督诸郡县冶令。隶卫尉。东晋省。
授官的文凭。即“告身”,见该条。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官名。唐宋皆置,实为宰相。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别的官员参掌,必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同平章奏,共议国政。宋初沿用此制,后时设时废。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每月截缺后,以本月所开各缺,按数截出到班者若干人、经司议、堂议后,至选日掣签以定。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清末置,为巡警部的副长官,见“巡警部”。
官名。战国置。秦国所置掌兵车府,三晋所置为武库工官,掌兵器督造。汉朝沿置,见《居延汉简》。县分职吏名。秦始置,掌管县兵戎器械之库。《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说:“禀卒兵,不完缮,丞、库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贞元四年(公元788年)诏举, 李巽及第。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掌库车回城事务,兼辖沙雅尔城(今沙雅)。属官有印房章京、粮饷章京、笔帖式等。
官署名。明永乐元年(1403)于北京行部下置。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曹。刑曹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照磨、检校各一人,司狱一人。其余五曹分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后户曹增主事三人。十八
官员服饰。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定制,五品以上官随身佩鱼符,以明贵贱,应征召。其制左二右一,太子用玉,亲王用金,百官用铜,皆题姓名于符,并以袋盛之,故谓鱼袋。咸亨三年(672)规定,三品以上其袋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