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
监狱名。元代的行省为中央派出机构,不设狱。明代始于行省设置监狱,由按察使司的司狱专管,负责全省行政的布政使司亦设司狱兼管。清代布政司不设司狱,省监专由按察司的司狱管理,故又称臬司监或司监。
监狱名。元代的行省为中央派出机构,不设狱。明代始于行省设置监狱,由按察使司的司狱专管,负责全省行政的布政使司亦设司狱兼管。清代布政司不设司狱,省监专由按察司的司狱管理,故又称臬司监或司监。
官名。三国吴置,《晋书·武帝纪》泰始十年 (274):“攻拔吴枳里城,获吴立信校尉庄祐。”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作战,地位低于将军、高于都尉。《晋书·武帝纪》:“(泰始)十年……九月癸亥以大将军陈骞为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名。西晋置。《晋书·北狄传》: “武帝时,有骑督綦毋伣邪伐吴有功,迁赤沙都尉。”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掌剌马儿刚(今四川甘孜南)军民政务,又称剌马刚招讨司。置达鲁花赤、招讨使、经历各一员。
官名。隋置,从三品,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巡狩师田,则掌营禁。见《隋书·百官下》。
官名。唐设此官,掌巡察街道。唐张籍《沙隄行呈裴相公》诗:“街官闾吏相传呼,当前十里惟空衢。”
个人或有关政府机构向皇帝检举、弹劾官吏或贵族的罪状。
官名。① 隋朝左、右监门府各置三十员正七品。唐朝左右监门卫置六百八十员。掌禁卫宫门。② 隋朝太子左、右监门率各置十员,从七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监门直事,置六十员。唐朝复名监门直长,置七十八员
即“曳刺”。
授官制度。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