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河道水利总督
见“直隶河道总督”。
见“直隶河道总督”。
官名。清末民政部卫生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
即“北院梯里己”,太宗会同元年 (938)改称北院司徒。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大、小鹘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五阶第一阶,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旧用武散官,大定二十九年(公元1189年),以为不称,乃创定二十五阶。从四品下,称云韶大夫,
官名。元置,为评定使司副主官。见“详定使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国内道士、道观事务,下设司玄下士以佐其职。
官名。金朝卫尉司长官,掌皇后宫事务,从三品。官名,金朝置。从三品,为卫尉司长官,掌总中宫事务。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宋代诸州幕职有节度推官与观察推官,小州推官、判官不平置,有的以推官兼观察支使,主管本州司法事务。自辽金始,诸州不设推官。
①亦称“两府”。西汉为丞相,御史大夫官署的合称,也作为丞相、御史大夫的代称。《汉书·刘向传》: “今二府奏佞谄不当在位。”颜师古注引如淳曰: “二府,丞相、御史也。”东汉以称司徒、司空或太尉、司徒。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要司次官,佐司要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要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