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行通政院”。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掌管少数民族事务。索泮以中垒将军,西郡、武威太守兼此,总管该地区军政事务。见《晋书·苻登载记》。
清朝官吏管理制度。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以培养廉洁之风,杜绝贪污。始于雍正(1723—1735)时,详“养廉银”。
官名。北齐置。太常寺太卜局长官,掌诸卜筮等事务。参见“太卜局”。官名。北齐太史署令所属,掌卜筮之事。
检验死伤的专职人员。国民党改府设于法院及县司法处。旧称“仵作”,参见该条。
官署名。西晋武帝置,为尚书三十四曹之一,设郎主其事。南朝宋,隶都官尚书。南朝沿置。北齐尚书省度支尚书置,掌戎仗器用所须事,以郎中一人领之。隋初隶兵部尚书,置侍郎一人。文帝开皇六年,置员外郎一人,司其籍
三公于外朝所立之位。《周礼·秋官·朝士》:“面三槐,三公位焉。”相传周朝宫廷外植三棵槐树,三公朝见天子时面三槐而立。后成为三公的代称。《晋书·荀崧传》: “生有三槐之望,没无鼎足之名。”
宋朝贡举考试时在考场前颁布的一种图榜。又称混榜、座图、座次榜。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亲试进士,于崇政殿两廊设座位,逐一标出举人姓名,榜示座次,命举人依次入座。四年省试,由贡院排定座位次序,使不
官名。 《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 司市属吏。掌理市场治安秩序。《周礼·地官》: “司虣,十肆则一人”,“掌宪市之禁令,禁其斗嚣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者,以属游食于市者。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以黄盖任之。领兵。见《三国志·孙讨逆传》裴松之注引《吴录》。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领兵征伐,黄盖曾任此官。《三国志·吴书·孙策传》:“勋独与麾下数百人自归曹公。”注:“《吴录》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