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黎阳谒者
官名,掌监黎阳营。光武以幽、并二州兵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兵骑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掌监黎阳营。光武以幽、并二州兵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兵骑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辽置,见“宿卫司”。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总务处之命主管差遣事项,应差者随同督察员进行稽查和弹压重大事变。设巡官十二人,巡长三十四人,巡警一百三十三人。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京师警察机关仍沿清末旧制,设内城总厅,由厅丞主管。次年一月八日公布《划一现行京师警察厅组织令》,改设京师警察厅,设总监一人为长官,由内务总长呈
官署名。民国置,为县司法机关,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受理民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设审判官,独立行使审判职务;设书记官,掌记录、编案、文牍、统计等事务。检察职务,由县长兼理。关于司法行政事务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与木作、石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所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为军事参议院成立前的暂设机构。三年,改属军咨府。官署名。清置,为军事参谋机关。《清史稿·职官六·军咨府》:“宣统元年,以立宪大纲皇帝统帅海陆军,别建
官名。晋始置,掌文书之事,有丞一人佐之。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北齐沿置。
见“丹书铁契”。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为武职从八品之封赠。五十一年,改奋武佐校尉。
官名。即“徕远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