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监察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二、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官吏;三、任监察会议的主席;四、国民政府发布有关监察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监察院的长官。其职权有四:一、综理全院事务;二、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官吏;三、任监察会议的主席;四、国民政府发布有关监察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七品。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拟厉锋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改拟猛烈将军等号。
即“麟趾殿学士”。
宋朝官员考选方式之一。凡选人(包括荫补得官、同进士出身与特奏名者)及宗室子弟须赴吏部流内铨或吏部长官厅考试,合格者始注文职差遣,称铨试。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
郡分职吏名。西晋置,为武吏之一。设掾与史。武猛掾见《南乡太守郛休碑》,武猛史见《彭祈碑阴》。
官名 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驿馆米刍之事。额设六品二人,七品三人。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掌管驿馆柴草等事。参看“伯克”条。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顺治十一年 (1654) 设。掌扇炉、瓶盂、星拂、斧钺、静鞭、品级山。置掌印冠军使、掌所事云麾使等官,下设扇手、斧钺二司。
(1)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医正,其军阶分别为上校、中校、少校,掌理陆军医疗事务。(2)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各舰,由一等军医官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