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监
官名,汉置,掌盐池的盐务和盐税。《后汉书·孝灵帝纪》:“遣守宫令之盐监,穿渠为民兴利。”注:“今蒲州安邑县西南有盐池监也。”
官名,汉置,掌盐池的盐务和盐税。《后汉书·孝灵帝纪》:“遣守宫令之盐监,穿渠为民兴利。”注:“今蒲州安邑县西南有盐池监也。”
武官名。明置, 见“京卫”。
官名。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司、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无定员。伎术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正八品,员额一人,掌编制历书。
清制,中央六部、都察院,以及外省督、抚之文书,可盖紫色印信,故称紫花印。
官署名。金朝中都房屋地产管理机构。参见“店宅务”。官署名,金朝置,掌官房地基、征收官钱、检料修造、摧毁房舍。其官有管勾四员,正九品,各以二员分为左右厢。攒典,左右厢各五人,掌征收和检料修造房屋之事。库
官名。清制太常寺典簿厅设祭器科,以经承为主官,掌稽查保管祭器事务。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南面政令之发布及铨注任命州县录事参军、主簿以下官。始置于世宗天禄四年(950) ,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改称中书省。官署名。辽世宗于天禄四年(公元950年)置,为南面官
即“治书持御史”。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官名,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又名治书侍御史,掌评全国疑案。《通典·职官·御史台》:“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晋书·职官志》:“汉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客省副使置,后定为从七品。官名,宋置,详“中侍郎”条。
官署名。简称浙江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浙江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
官署名。清末改陆军部军学司为军学处,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学局,以局长为主官, 局内分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六科。北洋政府时期复称“军学司”,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