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部领办处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并满档房、汉档房、俸档房、督催所设。相当秘书处,为本部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稽核文移二人,总看奏折四人等。
清末理藩部内部机构。以原理藩院满档房、汉档房、俸档房、督催所合并而成。以领办二人为长官。其下原辖调查、编纂二局,后改隶宪政筹备处为调查、编纂二科。参见“理藩部”。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并满档房、汉档房、俸档房、督催所设。相当秘书处,为本部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稽核文移二人,总看奏折四人等。
清末理藩部内部机构。以原理藩院满档房、汉档房、俸档房、督催所合并而成。以领办二人为长官。其下原辖调查、编纂二局,后改隶宪政筹备处为调查、编纂二科。参见“理藩部”。
官署名。简称陕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宗人府、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
明清六部、清朝理藩院及内务府等衙门的郎中、员外郎、主事的通称。以其分司摄事,故名。又称司官。其他某些衙门与部院司官地位相当的办事官员,如清末军机章京、总理衙门章京等,也称为司员。
官名。掌民众百姓教化。春秋战国置。《管子·五行》: “天子出令,命左右司徒、内御,不诛不贞,农事为敬。”战国铭刻有之,见《古玺汇编》第二○号。参见“司徒”。
官名。居室是汉代宫内房屋的管理机构,武帝时改为保宫。居室设令及丞,掌管宫内房屋,也管理囚系在宫内房屋中的罪犯。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各郎中一人,仪制、司祭二司各置主事一人。所辖有铸印局、教坊司等。职掌同
官名。北齐置,太子司藏署次官,流外。隋朝沿置,员三人。唐朝员二人,从九品下。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从一品。额定六员,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由散秩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满大学士,尚书内特简。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率
宋朝吏部发给官员的功过历。又称付身文字、付身文书。由官员随身携带,上级官府于其上批写: 该官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差到干办某事,至某年月日替罢; 有无未结绝事件、在假月日、不在职月日,以及展磨减勘
参录、分录尚书事之意。《宋书·百官上》:“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录,若止有十二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盐铁、度支、户部置巡官或推官,以京朝官充任,分领各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