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知县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带原职理刑半年,然后实授监察御史,故名。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考满知县因考选或被荐举入都察院,带原职理刑半年,然后实授监察御史,故名。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辇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辇局。参见“尚辇局”。
官名。司徒府左西曹属官。参见“司徒左西属”
官名,东汉置,属少府,由宦官担任。掌监制御用之器物。《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转为兼副。”
官名。法曹长官。唐朝初年亲王府、都督府、诸州置,自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玄宗开元(713—741) 初改诸州所置为司法参军事,诸府仍旧。常省称作“法曹参军”。官名。唐置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
清末理藩部所属培养蒙语翻译的专门学校。理藩院改部以后,将理藩院时期的蒙古官学加以扩展,改称藩言馆。
官署名。即“仪制清吏司”。官署名。清末置,属礼部。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鸿胪寺及本部主客清吏司并人仪制清吏司,去“清吏”字,称为仪制司,添设员外郎一人。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改为典礼司。参
①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层编制单位甲喇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贰。雍正元年(1723),改委署参领设。员额、职掌均同参领,正四品。此外,护军营、前锋营、骁骑营等皆置,详“副护军参领”等。②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
选举科目。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二年(320),“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至孝、廉清、贤良、直言、武勇之士各一人。”(《晋书·石勒载记下》)石勒建初二年(331)又下书公卿百僚岁荐直言一人,答策上第者拜议
做官。《左传·闵公元年》:“毕万筮仕于晋。”《论语·子张》:“学而优则仕。”
宋朝官场用语。①指文臣之官资。②指文职官员。文官的泛称。宋代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元年十二月甲子卫敏疏:“后族戚里不得任文资,恐挠法而干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