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司匠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秩从八品。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秩从八品。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称为移注。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为名府少监。参见“少府少监”。官名。见“尚方监”。
民国时,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处理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事务的称区公所(即区政府),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镇公所等。公所,即“政府”的意思。
武官名。西夏置,为殿前司的主官。见“殿前司”。
即“提刑按察使司”。官署名。明初置,掌刑名按劾之事。吴元年置各道按察司,设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十四年置各道按察分司,十五年又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明惠帝建文时改为十三道肃
官名,汉置,掌歌舞乐人。《汉书·东方朔传》:“时有幸倡郭舍人,滑稽不穷。常侍左右……上令倡监榜舍人,舍人不胜痛。”榜:击打。倡:歌舞乐人。官名。西汉乐府令的属官。《汉书·东方朔传》有倡监,颜师古《汉书
官名。清朝八旗直年大臣之属官。由直年大臣于各旗章京内委派,位直年旗参领之下,无定员。掌章奏文移。
即“制置三司条例司”。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用宦者。隶长秋寺。
宋代专知官及其副手的合称。参见“专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