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称。北魏指由刺史兼任本州大都督,管理军务。《北齐书·斛律金传》:“太昌(532)初,以(斛律)金为汾州刺史、当州大都督,进爵为侯。”
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外官本属吏、兵两部铨选,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
(1)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中的两卫。本为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所置的备身府, 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置,掌领外军宿卫, 所领府兵称豹骑卫士。设官同“左右翊卫”,见该条。(2)唐代府兵十六卫中的两
官名。北齐置。见“典库部”。
官署名。元朝隶武备寺,掌兵器制造,品秩低于军器人匠提举司,正、从七品不等,或称军器局。置局使、副使各一员,或置院长一员。少数局于局使上增置达鲁花赤一员。分设于太原、怀孟、汴梁、彰德、大名、奉圣州、归德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唐代以箴、论、表、赞几种文体考试士子,称为杂文。
官名。北齐置。详“右龙署”。
官名。相传夏朝置,主管制造车辆。《左传·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官名。为车官之长,掌管车服等事。《左传·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竹书纪年》上说殷太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三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从六品。
官名。东汉末曹操、孙权皆置。领兵。典韦任职时为曹操随身侍卫。见《三国志·三少帝纪》、《潘璋传》。武官名,三国魏、吴皆置,位低于将军,掌领兵作战,或作侍卫官。三国时魏国典韦、吴国潘璋都曾任此官。《三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