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官名。辽置,见“便宜从事府”。
官制用语。指担任较低官职者带或领较高级的散官。北魏末孝武帝曾下诏禁止卑官带领大夫及员外散骑常侍等正员以外的高级散官,只可加散号将军。如愿任散官者,则免去其有实际职权的官职,不能兼得。见《魏书·出帝平阳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三班奉职置,为从九品武阶官,属小使臣。武阶官名。宋政和中改三班奉职为承节郎,秩从九品。
见“发敕司”。流外官名。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掌发制敕之事。
官名,西汉置,为乐府属官,掌监主乐人。《汉书·张延寿传》:“知男子李游君欲献女,(张放)使乐府音监景武强求不得,使奴康等之其家,贼伤三人。”官名。西汉乐府令的属官,《汉书》注引孟康说:“音监,监主乐人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京官充任,为馆阁职事之一,掌校勘书籍,通常不许带职补外。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1086—1093)中复置。
宋朝特别法之一。全称“诸仓乞取法”。宋初,吏人无俸禄,无以养廉。神宗熙宁三年(1070),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遂给仓吏俸禄,定约束十条,严惩请托、勒索,称为仓法。其后,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
官署名。又称誊录所。宋朝贡举考试掌管誊录试卷的机构。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始置。举人纳卷后,密封卷头,编写字号,发送誉录院,在宦官监督下,由誊录官指挥数百名书手抄录成副本,再以副本送考官考校定等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足元年(公元701年)诏举,冯万石等及第。
学官名。辽置于诸县,属南面方州官。其下有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