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置,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见”给事局”。
即官位。《孟子·告子上》:“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 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即“必阇赤”。
都官郎中、员外郎通称。
金代以皇帝指定专门官员或由皇帝亲自覆核廉察的结果,称为廉问。天眷三年 (公元1140年) 命温都等廉问诸路,得廉吏杜遵晦等一百二十四人,各进一阶;贪吏张轸等二十一人,尽行罢免。
官名。五代及宋时设为统兵官都指挥使之副。
官名。隋置,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见《隋书·百官下》。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隆福宫卫候司改名,简称卫候司。秩正四品(或升正三品)。领东宫挖鹤卫士,兼掌仪从金银器物。隶詹事院。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泰定帝泰定四年(1327)三月复置,
见“都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司长官,掌罪、戎、蛮、夷、狄五隶及徒者,捕盗贼囚执之事。下设小司隶上士以佐其职,领掌罪隶中士、掌夷隶中士、掌蛮隶中士、掌戎隶中士、掌狄隶中士、掌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