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热河、察哈尔、绥远都统府

热河、察哈尔、绥远都统府

官署名。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制,热河、察哈尔设都统,绥远设绥远城将军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六日公布《都统府官制》后,统一各设都统府。主官为都统,员额一人,由大总统简任,兼辖军民两政。除统辖军队外,热河都统辖热河道,察哈尔都统辖兴和道,绥远都统辖绥远道。都统之下设参谋长一人,参谋二人,副官二人,书记三人。府内设军务、总务两处,各设处长一人:军务处长由参谋长兼任,总务处长由书记官一人兼任。军务处一般设军务、军需、军法等课(察哈尔都统另设有军牧课),各课设课长一人,科员若干人。总务处实际上管理民政。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后改为政务厅,其组织与各省略同。热河与绥远两都统府兼理司法,又各置审判处,设处长一人,审判员二人及学习审判员、书记官等。都统府均设有政务会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六月二十一、日公布的《察哈尔政务会议章程》的规定,由都统兼任会长,会员包括书记官、总务处长、财政厅长、道尹、审判处长、垦务总局总办、蒙汉教育事务所所长、筹办实业所所长等。

猜你喜欢

  • 宦游

    外出求官;做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长卿久宦游不遂。”

  • 坐卡官

    官名。为清代蒙古地区具体管理卡伦的官,由札萨克派委。参见“卡伦侍卫”。

  • 河东局丞

    官名。北齐置。见“河东局”。

  • 都事厅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章奏文移。乾隆六年(1741),与经历厅分工后,分办礼、兵、工部关涉事件。设都事,满、汉各一人,正六品;下隶笔帖式等人员。

  • 方者郎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 行人丞

    秦及西汉初属典客,景帝中六年(前144)又属大行令,为行人令副职。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后罢。官名,西汉置,属大鸿胪,为行人令之副,佐令掌接待归顺汉朝的各少数民族的官吏、使臣。见《汉

  • 右清道卫

    官署名。即太子右清道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太子右虞候率府置,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改右虞候率府,玄宗开元 (713—741) 初定置为右清道率府。

  • 司法佐

    杂任职名。唐置,职掌同州“司法参军事”参见该条。

  • 推勘公事

    即“三司推勘公事”。见“三司推勘院”。

  • 官名。春秋置。掌管官府商业贸易。《国语·晋语四》: “工、商食官。”韦昭注: “商,官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