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检侍卫亲军马步司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总领侍卫亲军。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总领侍卫亲军。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二十五人,七年(公元1918年)为十五人。掌审查财政事项。
官名。清朝派往新疆、外蒙古、青海、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综理边疆事务,权任甚重。除西藏、青海大臣外,新疆、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办理军务,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由特旨简派。清朝在西部
北齐州刺史属吏名。参见“左户”。
政区名。都所指为:(1)大邑。《广雅·释地》: “五里为邑,十邑为都。”王念孙《广雅疏证》认为是虞夏的制度。商代畿内外就有不少都邑,西周时“都”为卿大夫的采邑,其规制小于国。《左传·隐公元年》:“大都
部落长。唐吴兢《贞观政要九·安边》:“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
官名。见“三司副使”。
官名。参见“吏科左给事中”。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秩正五品。掌大承华普庆寺所属大永福寺营造。初为营缮提点所,文宗天历三年 (1330) 改营缮司。设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寝,副司灯掌内宫灯烛,昼漏尽一刻,与掌灯分察。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灯,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
官署名。简称“法律馆”。清末修纂法律机构。光绪二十八年(1902)简派修律大臣,修订现行律例。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以编纂民法、商法、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提调二人。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