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缺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满洲官缺。专指为有满洲旗籍身分之官员所设额缺。京官除顺天府府尹,府丞、奉天府府丞,京府、京县官及司坊官无满洲缺外,大学士以下,翰林院孔目以上皆有之。奉天府府尹、奉锦山海道、吉林分巡道、直隶热河道、口北道、山西归绥道及各省理事同知、通判皆为其专缺。各部院衙门笔帖式,皆定有其缺。宗室、内务府包衣、汉军得用京堂以上额缺。凡外任官,蒙古得其缺。满洲可用汉缺,然而无微员,不任从六品首领,佐贰以下之官。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满洲官缺。专指为有满洲旗籍身分之官员所设额缺。京官除顺天府府尹,府丞、奉天府府丞,京府、京县官及司坊官无满洲缺外,大学士以下,翰林院孔目以上皆有之。奉天府府尹、奉锦山海道、吉林分巡道、直隶热河道、口北道、山西归绥道及各省理事同知、通判皆为其专缺。各部院衙门笔帖式,皆定有其缺。宗室、内务府包衣、汉军得用京堂以上额缺。凡外任官,蒙古得其缺。满洲可用汉缺,然而无微员,不任从六品首领,佐贰以下之官。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公主属官,掌公主车马。
官名。北洋政府附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掌检察民、刑事案件,相当于见习检察官。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长官,置一人。
指国家的重臣,栋梁之臣,能支撑国家的大臣。《汉书·五行志下》:“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后汉书·伏湛传》:“柱石之臣,宜居辅弼,出入禁门,补缺拾遗。”
官名。隋朝始置,为尚书省工部长官,员一人,正三品,掌百工、屯田、山泽之政令。唐朝沿置。中叶后渐成虚衔,部务由侍郎主持。又因工部居六部之末,故诸部尚书多由此起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司平太常伯,咸
宣徽北院使省称。
官名。西汉武帝置,掌西域诸屯田。自张骞通西域,李广利征伐大宛后,轮台、渠黎皆有屯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外国使者。后车师、乌孙、焉耆等国皆有屯田,亦以校尉领之。宣帝神爵二年(前60)置西域都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七年(1384)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二十八年改置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长随、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孙讨逆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孙策自以统领兵马,但以骑都尉领郡为轻,欲得将军号,乃使人讽(汉献帝所遣议郎王)誧,誧便承制假策明汉将军。”杂号将军
官名。即金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金部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