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档房
官署名。① 清朝吏、礼、兵、刑、工五部所属机构,掌理满文档案。分别由各部堂主事兼管,吏、礼、兵、刑四部各二人,工部三人,均为满员。②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置提调二人,掌稽查章京修档、校档及供事缮写清档之事。督修五人,掌都催、承修、校对清档。承修五人,掌编辑档案。校对五人,掌校勘档案。军机处兼行八人,掌交涉事务、检查机密文移及校理清档。光绪二十七年(1901)并入外务部。
官署名。① 清朝吏、礼、兵、刑、工五部所属机构,掌理满文档案。分别由各部堂主事兼管,吏、礼、兵、刑四部各二人,工部三人,均为满员。②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机构。同治三年(1864)设。置提调二人,掌稽查章京修档、校档及供事缮写清档之事。督修五人,掌都催、承修、校对清档。承修五人,掌编辑档案。校对五人,掌校勘档案。军机处兼行八人,掌交涉事务、检查机密文移及校理清档。光绪二十七年(1901)并入外务部。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从八品;掌库藏之事。有副主藏为其副职。
官名。明清科举试中特设之官。明制,殿试设若干名,以内阁、六都、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正官及詹事府、翰林院堂上官充任。分看各试卷,详定高下,届期上殿读卷唱名。清制,会试中设,以朝臣进士出身者为之。负责在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膳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大观二年 (1108),令诸县皆置。南宋临安府亦置。职掌仿吏部。大宗正司亦置,掌行南班宗室磨勘、转官、袭封,及缌麻袒免亲嫁娶房卧钱,宗
官名。三国蜀置。统兵。后主延熙六年(243),王平自前护军拜此,兼镇北大将军,统汉中守军,以拒魏兵。官名,三国蜀置,掌监督军事。《三国志·蜀书·王平传》:“(延熙)六年,琬还住涪,拜平前监军、镇北大将
官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设于各路僧录司,位僧录之下。掌理僧尼词讼。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废。僧官名。元置,见“路僧录”。
官名,掌管户部事务。唐中期以后,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官名称判户部;如果其本身就是户部官员,则称“判本司”;如无判本司的官衔,即等于并不担任户部的实职。因此,判户部、判度支和盐铁转运使三人
官名,东汉置,即代理新都县令。《后汉书·卓茂传》:“休字子泉,哀帝初,守新都令。”
官名。元置,秩从三品,员额二人,为太常礼仪院的佐官。
官名。即太子左清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