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海军署

海军署

官署名,民国政府成立,初设海军署,属军政部,不久改为部,直属行政院。参看“海军部”条。


官署名。(1) 北洋政府设置,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七月由海军部改设,属军事部。署长由次长一人兼任, 署内分设事务厅及军衡、军务、军械、军学、军需、军法六司。事务厅不设厅长, 分科办事; 各司设司长、参事、秘书、司副官, 科长、科员、技正、技士等员。(2) 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军政部,后改为海军部,直隶于行政院,参见“海军部”。

猜你喜欢

  • 理官

    大理寺官通称。司法官。《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 鸿胪寺丞

    见“鸿胪丞”。官名。为鸿胪寺卿的佐官(助手),详见“鸿胪寺”条。

  • 茶马司司令、司丞

    官名。明初置,见“茶马司”。

  • 诫饬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七种为诫饬,由大总统用命令申饬,除传知本人外并登公报。

  • 尚书下省

    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以在宫禁中,故名。亦称“尚书下舍”。为当时处理日常政务的主要场所,故亦常令辅政大臣入直。《南齐书·王俭传》: “先是,诏 (尚书令) 俭三日一还朝,尚书令史出外咨事,上以往

  • 商务司

    官署名。清末农工商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商部保惠司设。掌商业诸事并农工商各公司保护、奖励、调查、禁令事宜,统辖京外各商业学堂、公司、局、厂、兼管本部商律馆、商报馆、公司注册局、商标局。

  • 司仆寺少卿

    官名。见“司仆寺”。

  • 枢密院编修司

    官署名。宋朝枢密院置,随事置编修官,或以枢密院官兼充。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哲宗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南

  • 唐努乌梁海参赞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乌里雅苏台参赞”。

  • 警务司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本部章奏、电报、电话、报告、司员功过簿册及一切杂项事务。辖文牍、庶务二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