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浙江司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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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标文苑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垂拱四年(公元688年)诏举,房晋等三人及第。

  • 勒停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

  • 设治委员

    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 伯克

    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新疆回部旧制,凡官皆曰伯克。其职以号别之。清朝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大小和卓叛乱后,各城派驻大臣统辖,回官则仍循旧名,唯改伯克世袭制为任命制,并分定额缺、品级,授予俸地。设官

  • 视祲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视祲中士佐官,正一命。

  • 府院

    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改府的州,其州院亦改称府院,职掌则相同,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府院则为司录参军。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参见“州院”。

  • 东宫食官局

    官署名。南朝梁置,掌皇太子膳食。长官为丞。

  • 太仓长

    官名,汉时齐国置此官,为太仓长官,掌仓谷事。《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菑人也。”

  • 外债室室长

    官名。北洋政府根据《善后借款合同》设置,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华洋各一员。见“审计院”。

  • 司籍所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隶中书省刑部,掌孥收产没之籍。设提领、同提领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