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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右丞

参见“法部左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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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月选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大选”。

  • 草场

    金朝管理草料的机构。京城、府、节镇等地皆置。设使、副使领场事。西京不设副使,防御州、刺史州设都监一员。使下设吏员攒典、场子。岁收五万以上设场子四人,掌积垛、出纳、看守、巡护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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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仪同三司。指未任三公而享受相当于三公的礼仪待遇。《三国志·吕布传》: “(王)允以布为奋威将军、假节,仪比三司,进封温侯,共秉朝政。”即仪同三司,指非三公官而享受三公的仪制待遇。《三国志·魏书·吕布

  • 巷伯局常侍

    官名。渤海国巷伯局官。

  • 成都上士

    官名。北周置,正三命。职掌不详,惟《周书·裴宽传》说:弟汉,“加成都上士”。

  • 谏大夫

    官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始置,或以为秦已有,汉初不置,武帝因秦而置之。初属郎中令,太初元年(前104)郎中令更名光禄勋后改隶之、秩比八百石,无定员,多至数十人。掌顾问应对,参预谋议,多以名儒宿

  • 泉部局丞

    官名。北齐置。参见“泉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