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河南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定制满、汉各一人。② 明清刑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刑部河南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定制满、汉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简称河南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定制满、汉各一人。② 明清刑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郎中设,一人。南京刑部河南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定制满、汉各一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散阶称号。金朝置,为武职从八品上之封阶,乃三十四阶之第二十九阶。元朝袭之,升为从七品,敕授。明朝未置。清朝为武职正九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十七阶。乾隆五十一年(1786)始增此称。初,绿营正九品无封赠
官署名。金朝置。设在中都。掌解典诸物、流通货币。官长为使、副使,秩正八品、正九品。下设勾当官、攒典。官署名,意即设在中都的国有当铺,掌典当。其官有使一员,正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参
科举考试出题方法之一。考官拟经义试题时,从六经中摘取上下不相连贯而文意剖裂的语句,或以一句文字的后数字连下句文字的前数字,合为一题,称作断章。嘉泰元年(公元1201年)后,朝廷累令禁止。明清八股文的试
即“著作佐郎”。
户部别称。户部的别称。因户部掌管版籍,所以也称户部为版曹。《宋史·薛弼传》:“弼监左藏东库,内侍王道使奴从旁视绢美恶多取之,弼白版曹穷治。”元朝周密《癸辛杂识》别集下《沈夏》:“沈夏,德清人,寿皇朝为
官名省称。即三班院借差。北宋无品武阶官,位三班差使下、殿侍上。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进义校尉。武臣本官阶。宋初置,为三班院借差的简称,为无品级小使臣之一,位在三班差使之下。政和二年(
妃嫔号。北魏太武帝时置,孝文帝改定内官后,在皇后之下,位视大司马。北齐武成帝河清(562—565) 新令,位比丞相,后主武平五年(574)置左右娥英后,降为比二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钟师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钟、磬的演奏,下设司钟磬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
伎术官名。金置,属司天台。掌天文观察,并以其术传授天文生。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诸仓出纳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