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元朝官署名。简称河南江北行省、河南行省、河南省。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省治汴梁(今河南开封),辖十二路、七府、一州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江北地区。置丞相一员,平章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
元朝官署名。简称河南江北行省、河南行省、河南省。秩从一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省治汴梁(今河南开封),辖十二路、七府、一州军民政务。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江北地区。置丞相一员,平章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
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参见“十六卫”。
官名。金朝置。掌管理和救济灾民。设于受灾地区。如熙宗天眷三年 (1140),陕西大旱,饥死者十七八,以傅慎微为京兆、鄜延、环庆三路经济使,许以便宜行事。傅慎微遂采取募兵入粟,立养济院等救灾措施。
官名。① 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分长史为左、右,总领相府诸曹。魏晋南北朝相国、丞相府例置。当时司徒府诸曹办理日常事务,司徒或置或缺,其左、右长史常置,统领诸曹。其余诸公唯置长史一员,加崇者方置左、右。秩千
官名。太平天国地方行政官。天历乙卯五年至辛酉十一年 (1855—1861) 间设,为守土官,由天朝直接派任。初掌一省民务,后改任郡邑政事。全省民务另置官管理。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七月置,掌同内城工巡局。设会办外城工巡局事务大臣二人,下设监督、总办、帮办等。内部组织分为文案处、支应处、待质所、发审处。所属机构有内外城巡捕东分局,外城巡捕西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朝祭之事。顺治十五年 (1658) 设。置侍郎一人,掌部务,堂主事一人,掌档案文移; 读祝官八人、赞礼郎十六人,掌祭祀礼仪; 笔帖式十人、掌翻译缮写。分设左、右二司,左
国子学生职名。唐置于国子学,凡贡举及第人再经过考功考试,能日诵一千言,并口试策试学业,十条能答对七条者为合格,授以散官,在国子学中继续研读经书,俸禄赐会同直官例,初制二十人,开元中减为十人。大成通四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司长官,省称为“右武伯”,员一人。与左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兼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皇帝临轩时,备三杖
官署名。明朝南北两京均设,隶户部及南京户部,各副使一人,未入流,掌粮草储出诸事。
①供职之谦词。官吏因怕失职获罪,故称。《汉书·石庆传》: “幸得待罪丞相,疲驽无以辅治。”宋朝宰相、执政于奏章中常自谦言: “待罪政府”。②臣僚等候处分之谓。《汉书·匡衡传》: “免冠徒跣待罪,天子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