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公
汉高祖刘邦为汉王前称沛公,因其起事于沛。《汉书·高帝纪上》:“高祖乃书帛射城上,与沛父老曰:‘天下同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可立立之,以应诸侯,即室家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父老乃帅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高祖,欲以为沛令……高祖数讓,众莫肯为,高祖乃立为沛公。”
汉高祖刘邦为汉王前称沛公,因其起事于沛。《汉书·高帝纪上》:“高祖乃书帛射城上,与沛父老曰:‘天下同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可立立之,以应诸侯,即室家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父老乃帅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高祖,欲以为沛令……高祖数讓,众莫肯为,高祖乃立为沛公。”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掌制作铠甲等,隶少府监,不久废除。
官名。北周置,为朝中官员的加官,无具体职掌,八命。详见“金紫光禄大夫”。散官名。北周置,秩八命。参见“金紫光禄大夫”。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十年 (1306),置万宁规运提点所,天历元年 (1328),改为营缮司,秩正四品,隶寿福总管府。设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寿福总管府,掌营造、钱粮之事。秩
官名。即“浙江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见“编修敕令所”。
官署名。元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置,掌财政,由中书平章政事阿合马兼领制国用使,下设同知制国用司事、制国用副使。七年(公元1270年)罢,改立尚书省。
官名。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置满浦仓,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输京师,设大使一人为主官,副使一人佐之。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为郎官之一,属车将,位郎中,秩比三百石。掌宿卫,出充车骑。东汉省车、户、骑三将,郎中并属左、右、五官三署,遂不复有车郎。官名,汉置,分左右,分属左右车将,主车,掌宿卫、出充车骑,
元代直辖于中书省的地区即以中书省为称、通称腹里,以别于各行中书省所辖地区。治所在大都(今北京市),领路二十九:大都、上都、兴和、永平、德宁、浄州、泰宁、集宁、应昌、全宁、宁昌、保定、真定、顺德、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