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汰
官制用语。即解除不适于现职之官员的职务。《北齐书·文襄纪》: “(高澄)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
官制用语。即解除不适于现职之官员的职务。《北齐书·文襄纪》: “(高澄)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
1、国君、皇帝。李少卿(陵)《答苏武书》:“故欲如前书之言,报恩与国主耳。”2、次于皇帝的称号。五代南唐李璟奉北周年号,自称唐国主,北周称他为江南国主。《五代史·南唐世家》:“世宗赐璟书曰,皇帝恭问江
官名。明清刑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④ 与少傅、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居其首位。相传西周已置,辅助太师、太傅、太保辅弼君王。《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后不置。北周复置三孤官,与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并为大臣加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掌稽查各分厅岗位线路,救护火灾,弹压暴动,保护中外大员等事。设巡官四人,巡长八人,巡警二十人。所属各分厅亦设巡查所,职掌略同。
官名。清末度支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承左、右参议之命管理厅务。
县职员名。北洋政府设于县知事和承审员之下,佐理文书、记录等事务。
官场用语。清制,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会衔”。
爵名。或称“亚卿”、“次卿”。周朝诸侯国卿爵分上、中、下三等,下卿为卿爵最低等。参见“中卿”。官名。周代天子和诸侯都设卿,分上卿、下卿。《春秋公羊传·襄公十一年》:“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中品官,称为文武孝种恭敬东南姓关上支界。
朝廷大吏。《韩非子·八奸》: “大臣廷吏,人主之所与度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