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水部

水部

①官署名。尚书台(省)诸郎曹之一。职掌水道工程舟楫桥梁之政令,具体事务分属都水使者(太舟卿)等官。设郎(郎中),资深者称侍郎。三国魏始置,或说隶左民尚书,或说隶度支尚书。西晋沿置,或说隶屯田(田曹、左民)尚书。东晋中叶省。南朝复置,隶都官尚书。北魏、北齐亦隶都官尚书,隋朝改称水部司,隶工部。初设侍郎为长官,文帝开皇六年(586)增置员外郎为次官,炀帝改侍郎为郎,置二员,罢员外郎,寻又减一郎,置承务郎一员,同员外郎之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正副长官。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川,咸亨元年(670)复旧; 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名司水,肃宗至德二年(757)复旧。唐制职掌水利工程及河运、渔捕、碾硙之政令,中唐以后又别置临时官司,本司闲简无事。渤海国置为右六司支司之一,以郎中为长官。北宋初川渎沟洫河渠等水利工程先后领于三司河渠案、都水监,本司无所掌,置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实掌沟洫津梁舟楫漕运之政令。南宋以都水监并入。辽、金、元不置。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复置,为工部四属部之一,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二十九年改名“都水清吏司”。②明、清对工部司官的别称。


官署名,三国曹魏始置,其长官称水部郎,掌水道工程舟楫桥梁等政令,具体事务由都水使者等官去做。其后,晋、南朝、北魏、北齐沿置。隋朝改称水部司,属工部,其长官称侍郎,后增设员外郎为副长官。唐设郎中、员外郎为正、副长官,高宗龙朔二年改称司川,咸亨元年复旧。玄宗天宝年间改称司水,肃宗至德年间复旧;掌水利工程、河运、捕渔等政令。宋初无职事,元丰改制后掌沟洫津梁舟楫漕运等政令。辽金元不置。明置,设郎中,属工部。

猜你喜欢

  • 内傅母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一《刘华仁墓志》:“同伙人内傅母遗女痛念松年之契,悲悼感结,故刊玄石,述像德音。”

  • 监枪内臣

    官名。明永乐(1403—1424)京军神机营十二司分置,各以宦官一人充任。监督操演火器。嘉靖(1522—1566)时罢。

  • 池薮部丞

    官名。北齐置。见“池薮部”。

  • 东面行军都统所

    即“东征都统所”。

  • 治中从事史

    见“治中”。官名。简称治中,掌文书案卷等,东汉至隋多沿置。详“治中”条。

  • 凭科

    官署名。清朝吏部文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开写赴任文凭之事。设有经承等吏员办事。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理道府以下各官赴任文凭,颁发土司号纸。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 第一品大酋长

    官名。北魏置。《显祖嫔侯骨氏墓志》:“祖俟万斤,第一品大酋长。”(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一)参见“领民酋长”。

  • 鼎司

    三公之位的代称。古代鼎为立国之重器,三足,故用为三公的代称。司即职位、掌管。《后汉书·谢夷吾传》:“宜当拔擢,使登鼎司。”《后汉书·袁绍传》:“司空曹操祖父腾……窃盗鼎司,倾覆重器。”

  • 内班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又称征税科。见“征税部”。

  • 刑部左厅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详覆之事,以刑部侍郎领之,下设郎中、员外郎佐理其事。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复置,以刑部郎官一员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