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军万户府
官署名。元惠宗至正十三年(1353 )为镇压元末农民起义军于昆山置,统领水军。其后,于镇江等地亦续置,迄于元亡。
官署名。元至正十三年至十五年(公元1353~1355年)间,陆续于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县)、镇江(今江苏省镇江市)、黄河小清口(今江苏省清江市东)等地设置,掌理水军事务。
官署名。元惠宗至正十三年(1353 )为镇压元末农民起义军于昆山置,统领水军。其后,于镇江等地亦续置,迄于元亡。
官署名。元至正十三年至十五年(公元1353~1355年)间,陆续于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县)、镇江(今江苏省镇江市)、黄河小清口(今江苏省清江市东)等地设置,掌理水军事务。
汉朝郡太守属吏有督邮,分部循行属县,督察吏治,有二部、三部、四部、五部不定。凡分东、西、南、北、中五部者,统称五部督邮。参见“督邮”。官名,汉置,为郡之佐官,掌监属县,考殿最。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故
官名。东汉尚书权重于太傅、三公(司徒、司空、太尉)和大将军。此五官中无论那官执政,都必须加“录”或“参录”。“录”即“掌管”“总领”,“参录”即“参与掌管”。《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元年)丙戌,太
县的等级之一。见“一等县”。
谋求禄位。《孟子·公孙丑下》: “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 ‘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
官署名。汉朝为郡国主管水利的机构,以掾领之。三国时魏或于大将军、相国等府置之,为诸曹之一,以掾、属领之。晋初不置,后或置或罢,改以参军主之。晋御史台十三曹有水曹,以侍御史主之。南朝宋、梁、北魏、北齐诸
官名,三国魏置,在皇帝出行时,尚书台部分人员随车驾外出,而留下来主持尚书台日常工作的,称录后台文书事,多以大将军兼任。参看“尚书”、“录行尚书事”条。
官名。清末商部长官。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三十二年,商部改农工商部,省。官名。清末置,为商部的长官。见“商部”。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 “景明(500—504)中,(成轨为)尝食典御丞,(中谒者)仆射如故。”佐尝食典御负责帝、后御膳的烹制及进奉。参见“尝食典御”。
参见“提督四夷馆”。
官名。明清掌管承天府守备之事的太监。嘉靖(1522—1566)间置,一人,管辖承天府(今湖北钟祥等地)、德安府(今湖北安陆等地)及荆襄地区,护卫显陵。宦官职名。明置,为明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辖佥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