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比长

比长

官名。《周礼》以五家为比,五比为闾。比长为一比之行政官。《周礼·地官》:“比长,五家下士一人”,“各掌其比之治。五家相受,相和亲,有罪奇衺,则相及。徙于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若徙于他,则为之旌节而行之。若无授无节,则唯环土内之”。


官名。地位次于闾长、闾胥。周制,五家为比,设比长一人,掌管比中事务。五比为一闾,设闾长一人,掌管闾中事务。见《周礼·地官·族师·闾胥、比长》。

猜你喜欢

  • 巡警道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 长宁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长宁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掌长宁宫汉人兵马之政。设都部署、副部署、同知等职。

  • 黄龙府都部署司

    即“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

  • 小宾部

    “小宾部下大夫”的省称。

  • 噶厦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 龟占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龟占中士佐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 总署

    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 吴山庙令

    官名。吴山又称吴岳或岳山,在陕西省陇县西南。隋制于吴山置庙令,以供神祠洒扫。

  • 郡东閤祭酒

    郡散吏名。汉代置,《后汉书·周盘传》记蔡顺以至孝称,“太守韩崇召为东閤祭酒。”无具体职务,为郡府中的高级散吏。

  • 小司寇上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次官,员二人,省称小司寇。佐大司寇卿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及执行。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大司寇卿的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