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内侍御史
官名。隋朝因避讳,由殿中侍御史改名,置十二员,正八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省。唐朝复名殿中侍御史。
官名。隋代为避杨忠的名讳,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隋末废。参见殿中侍御史。
官名。隋朝因避讳,由殿中侍御史改名,置十二员,正八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省。唐朝复名殿中侍御史。
官名。隋代为避杨忠的名讳,改殿中侍御史为殿内侍御史,隋末废。参见殿中侍御史。
金制,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称为犯选格。
官名。朝辽置,掌送发皇帝书信等事。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机构之一。顺治(1644—1661)初置。掌金银、缎匹、颜料诸物之藏贮支销。设满洲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司库六人,管理库务。十三年分建三库,遂废。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掌天下诸路州县户口、农田、贡赋、税租之政令,以及田务券债、酒麴园宅课入之事。南宋分三案: 户口案掌户口升降,民间立户分财,科差人丁,典卖屋业,陈告户绝,
官类名。公国既是政区,也是三国至晋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之一,其地位略同于县。洪饴孙《三国职官表》说:“诸公国,员职如王国。山阳公国,置督军一人。”晋亦置公国,《晋书·职官志》说:“郡侯、县公亦如小国制度。
官署名。西晋置,属御史台,掌监察京畿以外诸军府长官。设侍御史掌其事。东晋、南朝宋、南齐沿置。梁、陈不详。
太平天国降罚官员的制度。见“保升”。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威西、威南、威北将军合称四威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地位相当于安东将军。
官名。即工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工部郎中。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工部郎中为司平大夫。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工部尚书》,参看“工部尚书”条。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见《北史·突厥传》,参看“次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