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宋朝初年置,以朝臣充任,使出守各郡,以革五代藩镇之弊。掌总理郡政,宣布条教,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以时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及赋役、钱谷、狱讼之事。
太平天国郡、县级地方官之统称。当时地方行政郡、县之上为省,其下则为军、师、旅、卒、两、伍,共六级,这六级长官均称“乡土官”。县设监军一人,郡设总制一人,皆由太平天国中央政府任命,管理地方政务,称为守土
武官名。东汉置,董承曾任此职,见《东汉会要·职官一》。
官名。北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始置,以韩林学士丁度充任,协助宣抚使宣抚河东路。八年,又以安抚使明镐充任,宣抚河北路。徽宗宣和(1119—1125)末,以伐燕,命少保蔡攸充任。南宋初,宣抚司多置为副
教育厅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各掌有关专门事务。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九月九日教育部公布《各省市县推行注音符号办法》,规定各省教育厅应设立推行注音符号委员会。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三月二
见“陕西等处行中书省”。
禁军名。后梁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九月置左右广胜军,为禁军中的两军,以亲王为军使。
官名。清朝蒙古各盟副长官。清于内、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制”,每盟设一人。佐盟长掌理一盟之政事,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
(1)汉制,一些察举的科目如贤良、文学两科,被举者须通过对策,合格者始得授官;又有察举以外的入仕考试,有应试资格者为学童、博士弟子及博士。学童考试称为学童试,博士弟子考试主要是通过射策和岁考,博士考试
官署名。简称屯田司 。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掌理设置屯垦,增益军储,抽分征商,伐薪烧炭,百官茔制之事。后屯种事废,主管陵工。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 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南京工部屯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