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人,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
官署名。明清掌管观测天文、气象、编制历书之机构。明洪武三年(1370)改司天监设。置监正、监副为正、副长官,所属有主簿,五官正、五官灵台郎、五官保章正、五官挈壶正、五官监候、五官司历、五官司晨、漏刻博
官名。隋置,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冶令。流外三品蕴位。
国立学校名。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496)置四门小学博士,宣武帝正始四年(507)下诏修小学于四门,延昌二年(513)修成。有博士四十人,教授学生。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治安之事。由刑部郎官领之。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水部郎”互称,为尚书省水部曹长官。唐朝定置为工部水部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川大夫、司水郎中,旋各复旧。虽有职掌,闲简无事。渤海国置为右六司支司中水部长官。五代
官名。亦称行台左仆射。北齐置。《北齐书·段荣传》: “武平(570—576)末,(段深任)徐州行台左仆射、徐州刺史。”左、右并设,则左居右上。隋朝沿置,各行台省左、右任置,一人,视从二品。唐初诸道亦各
官名。战国秦置。秦制,附设的官府机构称离官。长官称离官啬夫。《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都官有秩吏及离官啬夫,养各一人。”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总知奚王五房族属。太宗置,后无所掌,圣宗统和八年(990),复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