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学学谕
学官名。见“武学”。
学官名。见“武学”。
官名。清朝会同四译馆之属官。掌译朝鲜语之事。初置六人,后增至八人,六品二人,七品二人,八品四人。或于内务府佐领下选习者充补,或于凤凰城无品级通事内调补,皆为满员。
官名合称。十六国后赵指东宫左、右、前、后四卫率。参见《晋书·石季龙载记》。
官名,西汉置,属大行令,位在各曹掾史下。《汉书·儒林传》:“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百石通一艺以上補左、右内史、大行卒史。”参看《汉书·百官公卿表·典客》、《后汉书·百官二·大鸿胪》。吏员名。西汉大鸿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始置,掌开封府学钱粮之事。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置,掌府学钱粮之事。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西境属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官名,周设此官,掌宫中筵食。《仪礼·少牢馈食礼》:“司宫筵于奥,祝设几于筵上,右之,主人出迎鼎……雍正执一匕以从,雍府执四匕以从。”
官名。见“牧厂统辖总管”。
见“十飙将军”。
汉朝官吏丧假之谓。汉初有“宁告之科”。哀帝即位后诏令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以居家服丧。东汉光武时“绝宁告之典”。安帝元初三年(116)令大臣得行三年丧,建安年间复废。
阶官名。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正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九品下,称医候郎。见《金史·百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