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监
① 官署名。唐朝中央政府、隋唐行台省皆置,有监、少监(或副监)、丞等,掌兵仗、厩牧之事;中央政府所置,于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废,玄宗开元三年(715)又置军器监。行台省所置,于唐高祖武德五年(622)至九年(626)随行台省罢。② 官名。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视正八品;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上。
① 官署名。唐朝中央政府、隋唐行台省皆置,有监、少监(或副监)、丞等,掌兵仗、厩牧之事;中央政府所置,于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废,玄宗开元三年(715)又置军器监。行台省所置,于唐高祖武德五年(622)至九年(626)随行台省罢。② 官名。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视正八品;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上。
官名。金置,为盐使司的主官,见“盐使司”。
官名。清朝蒙古各盟长官。清朝于内、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制”,由若干个旗组成一盟,每盟设一人,由理藩院于本盟各旗之札萨克及闲散王公等贵族内拣选请旨简充。掌理一盟之政事,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
清朝五品以上的受封者,本身之封称“诰授”,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活着的称“诰封”,死了的称“诰赠”。见《清会典十二·吏部》。
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名。西晋、北魏为尚书省左主客曹长官。参见“左主客郎”。
少师之别称。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武环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官名。见“武环率下大夫”。
官名。春秋鲁国置。大司徒别称。《鲁大左司徒元鼎铭》: “鲁大左司徒元作善鼎,其万年眉寿,永宝用之。”
官名合称。即左右羽林、龙武、神武六军辟仗使,见“辟仗使”。
唐代科举之制,称解试第一名为解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