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监
① 官署名。唐朝中央政府、隋唐行台省皆置,有监、少监(或副监)、丞等,掌兵仗、厩牧之事;中央政府所置,于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废,玄宗开元三年(715)又置军器监。行台省所置,于唐高祖武德五年(622)至九年(626)随行台省罢。② 官名。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视正八品;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上。
① 官署名。唐朝中央政府、隋唐行台省皆置,有监、少监(或副监)、丞等,掌兵仗、厩牧之事;中央政府所置,于唐太宗贞观六年(632)废,玄宗开元三年(715)又置军器监。行台省所置,于唐高祖武德五年(622)至九年(626)随行台省罢。② 官名。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视正八品;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上。
官署名。置于元顺帝至正二十七年(1367) 八月,隶于皇太子爱猷识理答腊下,总掌全国军机。秩从一品。置知院、同知、副使等职。二十八年闰七月罢。
官名合称。唐朝左、右千牛卫始置,备身一百员,掌宿卫侍从; 主仗一百五十员,掌守供御兵仗。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从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四川省置二人:茂州属牟托水、草坪各一人;云南
周朝官吏品位等级的规定。《礼记·檀弓下》:“品节斯,斯之谓礼。”孔颖达疏: “品,阶格也; 节,制断也。”
学官名。晋置,见《晋书·虞溥传》,选学师中年高有德者充任。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南大王院,掌南大王院部族军民之政。官署名,辽朝置,属南大王院,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其官有南院都部署、南院副部署。见《辽史·百官志一》。
太平天国郡、县级地方官之统称。当时地方行政郡、县之上为省,其下则为军、师、旅、卒、两、伍,共六级,这六级长官均称“乡土官”。县设监军一人,郡设总制一人,皆由太平天国中央政府任命,管理地方政务,称为守土
官名。蒙古语,意为“镇守者”,汉译“宣差”。蒙古国时期在被征服地区所设监治官,掌军民政实权。元朝建立后,路、府、州、县及蒙古军以外军队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皆设此职,品秩同各官署正官,地位高于正官。朝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由永巷丞改名,任用宦者,员八人,其一为暴室丞。辅佐掖庭令管理宫女事务。东汉置左右丞及暴室丞各一员。三国魏沿置。北齐置一员,为掖庭署次官。隋朝置二员,正九品。初为掖
官署名。即太子右清道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太子右虞候率府置,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改右虞候率府,玄宗开元 (713—741) 初定置为右清道率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