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春秋时越国置。军吏。《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越王)乃命五板之堕长高习之,教军士。”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粮米出纳,分总圣粮、又正总圣粮、副总圣粮、又副总圣粮,计四人,官阶为职同检点。
官署名。汉朝三公府僚属诸曹之一,掌货币、盐铁事。郡国亦置,兼掌市政。以掾主其事。三国、晋丞相相国府、诸公府、大将军府皆置,西晋末改长官为参军。晋朝诸县亦置,长官仍为掾。北魏诸县、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诸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置,《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漕曹之职当为管理漕运。汉制,郡国之粟或存本郡,或漕送京师,或转运于他郡,均按中央命令办理。《后汉书·百官志》记太仓令“主受郡国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黄河水利委员会的长官。见“黄河水利委员会”。
见“丹书铁契”。
官署名。清朝后期,在有战事的省设善后局。负责处理特殊的事务,督、抚可以不按常规支款办事。
海关海事部的一科。见“海事部”。
国家的官吏组织系统。《三国志·魏书·夏侯玄传》:“夫官统不一,则职业不修。”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有丞,主管将作大匠所用木料。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掌管大木材,供东园大匠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