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
① 明清科举考试中按期举行的乡试、会试称正科。每三年一次,乡试逢子、午、卯、酉年举行,会试逢丑、未、辰、戌年举行。如遇国家庆典增加举行之乡试、会试称恩科。②官名。明清地方府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设。每府一人,从九品。设官不给俸。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宣统元年(1909),奉天模范监狱成,设医务所所长,省府正科一人。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明清定制,各级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称为正科。
① 明清科举考试中按期举行的乡试、会试称正科。每三年一次,乡试逢子、午、卯、酉年举行,会试逢丑、未、辰、戌年举行。如遇国家庆典增加举行之乡试、会试称恩科。②官名。明清地方府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384)设。每府一人,从九品。设官不给俸。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沿明制设,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选谙医理者,咨部给札。宣统元年(1909),奉天模范监狱成,设医务所所长,省府正科一人。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明清定制,各级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称为正科。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员外郎”。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度规定,一定官阶的官员,积累一定任数、考数,可升任相应官职,如迪功郎以上改京官、文林郎以上改升朝官,即称合入。
官名。清朝六品太监之衔名。充敬事房副总管。宦官官名。清置,见“副总管太监”。
官名。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各一人,正五品,掌本司事,永乐十八年(1420)随清吏司并罢。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及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的主官。参见“热、察、绥都统府审判处”与“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审判处”。
官名。东汉置,属太仆,为考工令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助令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及主织绶诸工。官名,东汉置,属太仆,为令之副,佐令掌制弓弩、刀铠等兵器,并掌织绶杂工。见《后汉书·百官二·太仆》。
官名。清朝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中掌管分辖包衣营众之长官。雍正十年(1732)设,额设一人,正四品。乾隆三十七年(1772)定为三品虚衔。
官名。同“太祝”。春秋时齐国置。掌宗庙祝享之事。《晏子春秋·内篇谏上》: “(齐景公曰)为社稷宗庙之不享乎? 则泰祝子游存矣。”苏舆注: “‘泰祝’,即《曲礼》之六大中之‘大祝’。《周礼》大祝‘掌六祝
官署名。秩从二品。隶陕西行省。立于武宗至大三年(1310),辖黄河以东盐、夏等州地。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罢,文宗即位后复立。置宣慰使都元帅三员,副都元帅、佥都元帅事各二员。
贡院官名。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礼部试,派官巡察廊下,以防应试举人作弊。真宗景德四年(1007),命官员巡试铺。仁宗天圣二年(1024),正式置巡铺官。其后,每开科必置。科举考试执事人员。宋雍熙二年